律师解答:
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1、准备离婚协议。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与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2、申请授理。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