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利息对于买卖双方都会列入到累计收益里面。卖方当期持有天数的利息,由买放在交易时直接付给卖方。待下个还款日时,借款人当期还款的本金及利息直接返还给买方。(1)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本金+应收利息-(申请转让本金×折让率);(2)预期到账金额=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本金×手续费率。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
1、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是根据贷款时间长短来变动的,如果贷款时间单位用天,预期年化利率为月息的: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时间(天数)×贷款预期年化利率/12,如果贷款时间单位用天,预期年化利率为年息的: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时间(天数)×贷款预期年化利率/360。
2、举例:如果贷款50000,一年期还款,利息多少?
(1)一年期还款,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为6.31%。
(2)一年以365天计算,根据计算公式:如果贷款时间单位用天,预期年化利率为年息的: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时间(天数)×贷款预期年化利率/360
月息是50000×365×6.31%/360=3198.82元
二、房贷提前还款划算吗?
其实,如果你对自己未来的还款能力有足够信心,你应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贷款计划,而不是提前还贷。
还款实例一:如某先生准备向银行申请一笔20万元10年期的贷款用于买房,同时却又打算在手头资金充裕时,用四五年的时间就将贷款全部还清,以节省一部分利息。
以目前国内商业银行通常采用的“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一笔20万元10年期的贷款,年利率为5.04%,在第5年末提前还贷的话,总利息支出为40021元。而该笔贷款只按揭5年的话,年利率为4.77%,总的利息支出仅为25192元,比前一种方法要少14829元。
因此,从资金成本的角度看,事先合理控制好住房贷款期限的长短,显然比到时再提前还贷更能够省钱。而且,贷款期限越长,先期支付的利息越多,自然损失也就越大。
还款实例二:对于年龄层次偏大者来讲,如果对将来收入的预期趋于保守,则应从注重稳健的角度出发,尽量减少负债,这时应注意选好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不同还款方式对提前还贷的影响也有差别。
除上述“等额本息还款法”外,还有一种“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并同时还清当期未归还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的优点是本金保持不变,利息逐步递减,期间若选择提前还贷,归还的本金多,利息支出就相对减少。
还款实例三:同样是40万元15年期的商业住房贷款,如果贷款一年后购房者想提前还贷,用等额本息法,一年内已支付本金18317.48元,利息19740.41元;用等额本金法,一年内已支付本金26666.67元,利息19544元。
一年后若提前还款,用等额本息法需还本金381682.52元,用等额本金法还款,需还本金373333.33元。因为用等额本息法已经在前期多还掉了一些利息,再选择提前还贷当然比另一种方法损失大一些。所以,如若提前还款,尚须明了自己还贷方式,精确计算。
三、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贷款哪个好
等额本息是指一种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特点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从本质上来说是本金所占比例逐月递增,利息所占比例逐月递减,月还款数不变,即在月供“本金与利息”的分配比例中,前半段时期所还的利息比例大、本金比例小,还款期限过半后逐步转为本金比例大、利息比例小。
可以理解为以下计算公式: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本金x月利率x(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利息=剩余本金x贷款月利率
还款总利息=贷款额*贷款月数*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额
还款总额=还款月数*贷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额不同,呈现逐月递减的状态。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本金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可以理解为以下计算公式: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本金/还款月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金=总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利息=(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还款总利息=(还款月数+1)*贷款额*月利率/2
还款总额=(还款月数+1)*贷款额*月利率/2+贷款额
通过以上的公式,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等额本息每月的还款额是固定的,相对比较均衡,还款初期的压力也相对较小,但是等额本金的还款额的递减的,还款初期压力较大,后期压力逐渐减小。因此,哪种还款方式更划算,还要看购房者不同阶段的还款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才最划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