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20000的薪资,需缴纳社保4000元(按20%),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120元。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薪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薪资或者劳动合同规章薪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规章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单位20%,个人8%。
失业:单位2%,个人1%。
医疗:单位6-4%,个人2-4%。
工伤:单位1%,个人0%。
生育:单位1%,个人0%。
各地可能略有变动。
一金一般是单位8%-12%,个人也一样。
社保按薪资的20%计算,即20000*20%=4000元。
薪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薪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规章,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少于35000, 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位1005。3500元是起征点,并且是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公积金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之后,再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20000-4000-3500)*25%-1005=2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