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股权转让的流程: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二、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三、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评估、验资;五、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六、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 自己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小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小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