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现违法征地占地情况,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举报,反映情况。按照国土局的相关规章,县级以上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是接受群众举报的受理机关,政府非法批地的违法案件,由上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管辖。受理举报的监督机关在立案调查后,必须作出处理结果,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次,如果对征收过程中补偿标准不满意,老百姓可以申请听证。最后,如果被征地农民通过以上手段仍然没有解决问题,补偿不合理不到位,那么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权利。
因征收土地被征收开发要补偿怎么填写
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以及标准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果园被征收要如何维权,果园被强行征收违法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果园进行征用或者拆迁的,一般来说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其中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承包土地被征收可以给予哪些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明确了相关补偿费用的核算原则。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数量确定后,由征地单位打到相应的社会保障部门的专用账户上。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根据征地批复后的登记情况进行评估,得出这部分的相应数额。
3.青苗补偿费按照产量、根据一定年限,计算得出相应的补偿数额。
土地被强行征收应如何处理?
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强行征地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法主张行政赔偿。在依法主张行政赔偿的案件中,如果因为政府的原因导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法举证的,作出“强行征收土地”行政行为的政府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旅游路线被导游任意修改,游客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
因此,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种侵权情形,根据我国《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可知,游客可以依法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