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方法:
1、这种情况下表示系统已经有可用的帐号使用该身份证号码进行了注册,如果您曾经使用该身份证号码注册过帐号,请通过原用户名登录并使用系统;如果忘记注册用户名的,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完成用户名的找回并使用旧的用户名登录系统。
2、如果本人的确未使用此身份证号码注册过帐号,可以继续使用此身份证号码进行基本信息的填写,并正确填写其他信息项后点击完成注册。系统会在基本信息填写完成之后要求你上传身份证照片,进入客服审核身份信息阶段。只有待客服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其他的操作。
3、客服审核通过后,将会注销使用了该证件号码的其他帐号;如果旧帐号进行过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研招报名等,将可能会受到影响,请慎重此操作。
4、自已打电话问当地征兵办。看是否是他们已代为申请,若是这种情形,可以直接找他们将密码索要过来。
二、找回密码操作步骤:1、请点击登录页面的“找回用户名”或“找回密码”链接,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用户名、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找回。2、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用户名和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3、选择你的找回方式,可以选择手机号码验证找回,也可以选择密保问题找回。4、比如选择了密保问题找回,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密保问题的答案,点击确定后,就可以进行密码的重置修改了。一、进行兵役登记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带有一定强制性。二、不进行兵役登记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八条,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