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烈士褒扬金92万1990元以上,一次性抚恤金61万4660元+本人40个月的工资(不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定期抚恤金 标准为27980元/年,符合条件的城乡烈属均可享受《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分享记者从福建、河南、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4位烈士的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已全部按标准迅速发放到位,符合领取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也开始享受待遇。陈祥榕烈士母亲一直在外地打工,为照顾其生活,屏南县为其提供工作岗位。烈士姐姐原在福州某单位见习,当陈祥榕牺牲后离职回原籍照顾母亲,当地妥善安排了工作。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四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