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当算作同居关系。目前我国对婚姻关系采取登记制度,男女双方离婚之后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但是继续同居生活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只有在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才能够按照婚姻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