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原告陈述的写法:
1、如果是投诉。事实和原因:说明哪一年认识,什么时候结婚,生孩子,什么名字,跟随谁生活,现在有多少年级,离婚的原因。最后,说原被告的关系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性,请法院允许原被告离婚,谁抚养孩子,支付多少抚养费,婚后,共同财产被分割,或者哪些财产或者财产归自己所有;
2、如果离婚案件开庭,原告可以说坚持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