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交警开罚单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对罚款没有异议时,金额小的交警部门可以予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事人在受到罚款起的行政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在网上进行缴纳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3、当事人对交警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