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法院审理的时候发现案件比较复杂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_x000D_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_x000D_
第一百五十二条 _x000D_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