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一、离婚证丢了能补办吗
补办离婚证需要带上规定的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文件,到保存结婚档案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进行补领,且补领双方都必须同时在场。补办离婚证时,首先需要带上申请书、夫妻关系证明书、彩色照片、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区县婚姻登记处申请快速补办,且当事人还需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表格。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情况确认属实后,为当事人办理补发。
二、结婚证在档案局能查到吗
结婚证在档案局不能查到。需要专门的系统才行。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