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期过了还能上诉吗
过了上诉期限的则不能再上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则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会增加刑罚吗
我国刑法有上诉不加刑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上诉不加刑包括:
(一)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二)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三)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四)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五)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六)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但是如果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话,是可能加重刑罚的。
曾经出现过一审判处死缓,但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三、刑事诉讼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二)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三)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四)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五)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