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不是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因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破坏城市风貌时所受到的行政处罚,行为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此恢复原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应该按照通知书上的具体整改内容去执行,而且要在其规定的期限之内完成,否则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性。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
二、责令改正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别行政机关往往轻视责令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制作和下达的文书中缺少责令改正环节,存在重处罚、轻整改倾向。有的即使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对是否整改,整改的成效,也没有跟踪和有关反馈的记载。
第二、个别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相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有七种,但不包含“责令改正”。一些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列在下达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种类中,同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等处罚手段并列,显然是不恰当的。
第三、个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内容不明确。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应该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有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就是“责令改正”,缺少改什么、怎么改的内容。由于过于简单化,往往改正的效果不佳,甚至流于形式,起不到责令改正的应有作用。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可以从通知书上看到是违反了什么问题,然后再进行相关的补救措施,像我们常见的在拖欠税务、违章建筑等情况中都是可以看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