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欠款合同应该写明以下事项才可有法律效力:
第一,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借款数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和方式,这是必要的约定的。
第二,借款事由、担保、利息等其他事项最好也约定在合同中,其中如没有约定利息的,可能被视为借款人不必支付利息。
此外,合同要用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要明确,借、贷双方要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也可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是因其他原因而欠款的合同,则写明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欠款数额、还款日期、欠款的原因及其他内容,欠款人要在上面签字并加盖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