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情人的财产,妻子能要回。具体如下: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2、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给予别人共同财产的,视为无效;
4、夫妻双方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