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捆绑授罪是指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嫌疑人采取非法、虚假、强迫、欺骗等手段,使其承认自己未实施的犯罪行为,从而被定性为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捆绑授罪后的定罪与量刑都应该是无效的。因此,对于被捆绑授罪的监狱犯人,应该有申诉和律师代理的权利,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等渠道进行控告。首先,如果犯人认为自己是被捆绑授罪定罪的,可以通过申诉方式向监狱机关提出申诉。监狱机关应当对申诉进行审核,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犯人。其次,犯人也可以请律师代理自己进行申诉,律师可以向有关监狱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协助犯人起草申诉材料。再次,如果犯人认为自己是被捆绑授罪定罪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如果调查得出涉及违法行为的证据,应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果相关人员被发现有违法行为,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举报、控告或者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的权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