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转让债务转移都属于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变化。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都属于合同内约定,合同当事人不变,比如—分包—就属于“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能说它属于债务转移。
债权债务的移转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债的主体发生变更。
二、债权债务转移原因
能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具体原因是多样所,但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三种:
(一)法律行为
债的移转可自毁长城为而发生。在一般情况下,债的专须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一,因此,依合意发生的债的专为最见的现象。债的移转也可因单方法自毁长城为发生。
(二)法律的直接规定
因法律的直接规定百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专,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
(三)法院的裁决
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此种原因发生的债的移转为裁判上的移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