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电子商务合同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1、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基于合法的归责事由进而确定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违约行为违反的是合同当事人间的约定义务。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一般原则,以过错责任为补充。
2、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救济
1、违约救济是在合同未能全面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之后,对违约方相对人依法进行的法律救济。因此,违约救济救济具有事后性、权利性和合法性等特征。
2、事后性是指权利方只能在义务方不履行义务,致使其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必然受到侵害时才能行使,而不能超前行使这一权利。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权利性是指法律救济是权利方所享有的一种“通知权”或“请求权”,即当义务方不履行其法律义务之行为侵害了权利方的合法权益时,所享有的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有关机关采取补救、保护和惩罚措施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5、合法性是指权利方对于法律救济程序的启动,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和法定的程序。违约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双方协商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等。其目的都是为了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