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了解调解的性质:调解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并非判决或裁定。因此,双方参与调解应当以民事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彼此尊重、平等协商。
2. 制定调解方案需充分协商:在进行上诉二审调解时,双方需要就争议的核心问题进行深入协商,制定可行性调解方案。调解方案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等因素,能够达到双方当事人的预期目的。
3. 重视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签订后,法院将制作调解书确认协议内容。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确认自己是否可以履行调解协议,并确定各项责任和义务。
4. 注意签署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没有漏洞或误解,并确定协议的履行时间和方式等要素。签署调解协议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可能会影响协议的生效。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虽然调解是一种迅速解决争议的方法,但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案件和所有的当事人。如果调解的各方认为其无法达成协议解决争议,或者协议内容不合理,可以随时选择继续上诉或其他适当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六条 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