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造谣转发量超过500次算犯罪行为。微博作为当今社会非常主流的一种信息发布和传播平台,一旦有不实的谣言或者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谣言出现的,通过网民的传播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影响。
微博造谣转发量超过500次算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二、网络诽谤的维权方式是有哪些
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
2、新规中“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
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建议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中国最新司法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三、诽谤罪的主要特点
网络诽谤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对网络诽谤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实践中在认定上存在很大分歧,因此,如何通过具体情节确切认定,确定罪与非罪,乃至归责都至关重要。
互联网的出现将影响传统诽谤法的许多方面,尤其是跨国诉讼问题。互联网比传统出版和广播技术的普及和便利,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极大地改善了公民的言论自由。
随着社会的
不断发展,网络也在高速的发展着。我国随之做出了很多项规定,对网民的言行进行一定的约束,尽最大程度的避免出现谣言或者不实的言论。微博的转发量或者浏览量是衡量造谣的言论是否构成犯罪的一个主要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