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保险人一年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重大疾病保险起算线以上的,原则上分四期赔偿。也就是说,在一个自然年度(当年的1月至12月),可以单次或累计偿还。
例如,当第一次住院未达到起算线,重大疾病无法报销,但第二次住院费用较大时,则合规医疗费累计金额可同时报销两次。报销时应准备相关资料:
1、共性材料:完整的理赔申请表;保险单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负复印件);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
2、住院治疗:除提供常用资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应注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到多家医院就诊,各医院应提供诊断证明;医院原始收据;费用明细汇总;住院的所有病历;如事故原因导致住院的,也应提供。提供交通事故等事故相关证明。
3、门诊:除提供常用资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原件,应注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到多家医院就诊,各医院应提供诊断证明;门诊收/验报告原件;详细费用;所有门诊病历;与保险事故性质有关的资料。责任证书、驾驶证、驾驶证等资料。大病报销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