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名誉权案件的管辖地是哪里
1、侵犯名誉权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规定如下:
(一)、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一)首先,被人侮辱遭到名誉损失后,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就赔偿进行协商,双方对赔偿协商一致即可。
(二)其次,双方对赔偿款协商不一致,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以对方侮辱名誉权起诉到法院。
(三)并且,如果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加害人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起诉后,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场合、手段、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水平。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对侵犯名誉权的案件进行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