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诉讼离婚需要如下相关材料:民事起诉状(允许口头的除外),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同时必须提供与前两次起诉不相同的新证据、新理由。
一、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什么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证据。例如,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
2、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文字记录、影像等材料;
3、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相关证据。例如,子女出生证、抚养费计算材料等。
二、婚内对老公没感情了,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协商离婚,协商不成需要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户口本,还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涉及财产需要共同财产证明材料,涉及孩子抚养权最好有孩子出生证明,和民事起诉状。
三、在我国起诉无效婚姻需要什么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根据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与理由提供相应的,能证明导致因婚姻无效的证据及相应的材料。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3、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未达法定婚龄的证据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