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申报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申报范围:
(1)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
(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
三、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申报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产业活动)单位。
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申报范围: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五、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申报范围:注册地在辖区内且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主营业务活动为建筑业生产活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六、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
申报范围:
1.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的法人单位。
2.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3.全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大类的法人单位。
七、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申报范围: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且尚未纳入“一套表”(201-1表)调查范围的企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