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学生:学校出具的实际居住或者学生证、就读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住在厂里或企业:企业出具的实际居住或者工作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贵阳购房:房产证、物管开具的入住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