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逼迫写下欠钱欠条在法律上无效。认定借条效力的标准为:
1、出具欠条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4、出具欠条的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5、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被逼迫写下的借条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条自然是无效的。
一、欠条跟借条有什么区别吗
有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因为民间借贷产生,欠条产生的原因更广;2、如果产生纠纷,法院审理的内容不同。借条,法院只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是否违反高利贷的规定,欠条的审查内容更多;3、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
二、如果被人忽悠打了借条怎么办
被人忽悠打借条是无需还款的,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请。
如果是被忽悠写借条,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欠条无效,债权债务不存在。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