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收据时应注意的问题:
1、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写收据;
2、填写收据必须复制,总金额为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
3、填写错误收据时,各联应完全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4、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买卖、拆本使用收据;
5、禁止伪造,私刻收据专用章和监制章;
6、每张收据使用后,经手人必须在封面上填写总金额、起止号码,并加盖印章,交单位财务审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条 【票据活动基本原则】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