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主要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餐饮从业人员最基本的健康证,在防疫站办理。
2.办理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在环保局办理。
3.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在卫生监督所办理。
4.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工商局办理。
5.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证),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是其他证件办理好后才能办理的。
6.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证),在税务局办理,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以上所有证所需携带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