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1、可以的,如果行为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但是无法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可以先对其监视居住,当行为人能够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后,再变更为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前款规定的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二、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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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收费合同中约定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有哪些
(1)依法应当由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2)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诉讼案件;
(3)符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诉讼案件;
(4)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
(7)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
(8)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的案件;
(9)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