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多少钱?
你好,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2024年7月至2024年6月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缴纳金额为540.08元,全年6480.96元;
如2024年1月-6月已缴纳过大额医疗保险费用,则现需缴纳2024年1月-2024年6月的大额医疗保险费50元;
如2024年1月-6月未缴纳过大额医疗保险费用,则现需缴纳2024年7月-2024年6月的大额医疗保险费100元。
2024至2024业务年度,红山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请您按照缴费标准、缴费时限、缴费渠道及时缴费,确保您的医疗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现将有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为,续保人员在每年7月-9月缴费的,可享受全年医保待遇;10月-12月可缴纳全年(业务年度)医疗保险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缴费中断6个月和新参保人员,设置6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2024至2024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888.84元(不含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150.00元)。
(二)灵活就业余命期人员缴费标准:余期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3654.12元/年,每月304.51元。
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一)2024年已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和区内调入人员,2024年下半年不需缴费,2024年1月至6月缴费半年,2024年7月之后按业务年度缴费。
(二)2024年下半年新参保和区外调入人员,按业务年度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
(三)2024年1月至6月,新参保人员、区外调入人员按半年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2024年下半年按业务年度正常缴费。
四、缴费方式
1.征缴期开始后,需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进行核定,连续缴费人员可直接手机缴费。
2.首次参保人员或与单位解除关系人员需要到窗口申报,由医保窗口人员核定后手机缴费。
3.线上缴费渠道:微信(搜索小程序“内蒙古社保缴费”)、支付宝、蒙速办、内蒙古税务APP,点击人社核定模块缴费,自行开具缴费凭证。
在2024年7月8日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表示2024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而这时新农合交费的最低标准,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这个标准适当上浮。
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4年度医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一)城乡居民医保
据国家医保局2024年度发布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960元,其中个人年缴纳350元,国家、省、市年度每人补贴免缴610元。
贫困人口及乡村振兴对象国家每人补贴610元,地方政府个人缴纳都有所不同,如:低保、特困、孤儿、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脱贫边缘易致贫户等等,按照当地政策。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10%缴费档次参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5760元/人年),按5%缴费档次参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2880元/人年)。
(三)用人单位职工医保
参加职工医保,统一根据个人上年度单位申报工资基数,单位申报工资基数的8.5%缴纳,个人按申报工资的2%缴纳。实行单位代扣代缴,每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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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24年新农合缴费政策
一、参保范围:
1、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450元,低档每人每年320元。
2、提倡居民选择高档缴费,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
三、缴费时间:
1、集中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2、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3、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概念:
1、合作医疗,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
2、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指标:
1、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是指截止至某一特定时间末,已缴纳个人合作医疗基金且已享受合作医疗保障的实际在册人数。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率:已得到补偿的人次数占参加合作医疗总人次数的比例。
3、五保户人口数:以民政局报告的数据为准。
4、贫困人口:指人均年收入低于国家低收入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882元)的农业人口。
5、特困人口:国家绝对贫困标准(2003年为人均年收入低于637元)的农业人口,贫困标准按国家定期公布的数字为准。
6、门诊总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实际费用。
7、门诊补偿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门诊费用中实际得到的补偿费用。
8、住院总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实际住院费用。
9、住院补偿费用: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在住院费用中得到的补偿金额。
10、筹资总额:当年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总额,包括来自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个人缴纳、其他、上年合作医疗基金以及风险基金结转下来的资金。
11、上年结转:结转入下一年度的上年合作医疗基金结余(上年合作医疗基金总额减去上年合作医疗基金实际支出总额和计提的风险金)。
12、基金支出总额: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总额,包括住院补偿费用、门诊补偿费用、体检、风险基金和其他的支出。
六、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原则:
1、自愿的原则。
2、民办公助的原则。
3、适度的原则。
4、受益的原则。
七、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执行:
1、原则上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建立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进行动态监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取消其定点资格。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应结合病人就医流向、疾病分布等因素,在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开展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签订即时结报工作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2、即时结报工作服务协议可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本辖区内新农合经办机构与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签订,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本辖区内新农合经办机构与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签订,在辖区内通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024医保缴费要交多少
一、2024年新农合缴费多少钱?附各地收费标准!
2024年新农合缴费350元。2024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而这时新农合交费的最低标准,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这个标准适当上浮。2024年新农合各地收费标准如下:
1.广东江门
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6元/人
2.天津
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具体为高档每人每年980元、低档每人每年350元。
3.广东珠海
2024年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4.吉林
2024年全省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6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每人每年由220元提高至310元。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2024年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
关于2024年医保缴费是多少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4〕15号)及《市医保局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24〕16号)文件精神,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现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
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人均不低于96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二、困难群体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特殊困难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结束前认定身份并缴费的,均可享受参保资助;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只享受动态参保,不享受参保资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除外)。符合医疗资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新生儿,按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缴费参保的,可以享受相应身份的参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进行二次资助。
(一)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低保对象、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持有贵阳贵安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执行全额资助政策。
(二)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稳定脱贫人口按每人120元标准予以资助。
2.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个人缴费标准的30%(105元)予以资助。
三、征缴时限及待遇享受权益
(一)征缴时限
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继续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征缴为辅的征缴方式,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
1.集中征缴期
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
2.零星征缴期
(1)普通群众: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特定群体(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新生儿: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仅征收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未满90天的新生儿)。
(二)权益享受
1.普通群众。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的普通群众,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内缴纳的群众,按96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低保对象、稳定脱贫人口、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等资助对象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享受参保资助且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内缴费的,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享受参保资助。
3.退役军人及配偶。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费的,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当年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零星征缴期,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使用户籍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按35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并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参保缴费的,按960元/人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实行90日动态参保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在职工医保暂停缴费后90日内(含90日)参加居民医保,按35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不含90日)缴费的,按960元/人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6.学生群体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若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学生或有特定缴费情形的(如集体经济代缴、企业资助等),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常用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