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二)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能否撤回
1、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没有判断依据的,可以撤销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认定申请能否撤回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已经就工伤待遇事宜协商一致,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个人申报工伤如何申请
工伤职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后,等待工伤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个人如何申请
工伤保险个人申请:1、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个人申请;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原始发票;门诊处方及病历本;医院费用总清单;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