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应该分割财产和债务。但无论公司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承担债权人的连带债务偿还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公司索要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