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违纪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违法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如果是起诉不受理,可以凭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如果在审判时法官违法裁判,甚至徇私枉法,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如果申请执行,法院迟迟不予执行,可以向该院院长反映,要求尽快执行。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高、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监察室。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监察室或者专职监察员。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领导下主管全国法院的监察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基层人民法院专职监察员在本院院长和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法院监察部门领导为主。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设机构,负责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工作。中级以下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