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本公司于某年某月某日经法律程序转让给某公司。该公司同意继续承担本公司转让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并办理法律手续。今后由于原债权债务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新公司承担,与本公司无关。注意要写明本公司名称和新公司名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