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并获得批准?

律师回答
摘要:劳动者试用期辞职需用人单位批准,否则可向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诉。转正后需提前30天通知辞职,未批准可等到30日到期或直接离职,但需承担损失责任。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分为过失性解除和非过失性解除,前者需严重违规,后者包括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作为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方法。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辞职,但用人单位不批准的,那么反映到当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劳动者已经转正了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辞职,试用期已交转正申请未批复提前三天辞职不批的,劳动者可以等到30日到期再离职,或者可以直接离职,但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要承担责任。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了三类情形:
1、过失性解除。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形成多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26条);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关系,不仅试用期可以适用,正常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都可以适用,并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非过失性解除。即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无法达成一致。这三种情况,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都可以适用,但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3、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试用期的特殊规定,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也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使用最多、最为有效的方法。
延伸阅读
如何顺利解除试用期合同并维护良好的职业关系?
解除试用期合同并维护良好的职业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谨慎处理。首先,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原因,并尊重合同规定的解除程序。在提前辞职的情况下,尽量提前三天通知雇主,以展示诚信和尊重。同时,准备好书面辞职信,清晰表达辞职意图和解除合同的请求。在辞职过程中,保持专业和礼貌,避免情绪化和冲突。与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解释自己的决定,并表示对团队和工作的感激之情。最后,离职后,及时处理好工作交接和相关手续,如归还公司财物等。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顺利解除试用期合同,并维护良好的职业关系。
结语:在解除试用期合同时,劳动者应注意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遵守解除程序。提前通知雇主并提交书面辞职信,表达诚信和尊重。同时,保持专业和礼貌,避免情绪化和冲突。与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沟通,解释决定并表示感激之情。离职后,妥善处理工作交接和相关手续。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顺利解除试用期合同,并维护良好的职业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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