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驾驶证到期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超期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以正常办理换证,如果超期一年不足三年未办理驾驶证换证,驾驶员要到车管所参加文科考试,考试合格可恢复正常换证。驾驶证换证期超过三年的,车管所将注销此驾驶证。
驾驶员在换证前,需要准备4份材料:
一是要办理一份《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证明的办理只需到市各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去办理即可;
二是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提供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四是提供正在使用的驾照。4份材料准备完成后,即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前往各区车管所办理即可。交付少少工本费后,符合条件的(最迟3日)发给新的驾驶证。如果在异地没得空闲,可将身份证、驾驶证、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体检)证明证件相片一同寄回,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即可。但必须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好一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再寄回,因为此表要与委托人共同签字才能办理。
另外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不可以提前半年,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提前九十天就可以申请换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