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和法院判决离婚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衡量标准。如果车祸导致一方成为植物人,那么其父母可以申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如果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父母担任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加诉讼、提出抗辩等,以行使相关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x000D_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_x000D_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_x000D_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_x000D_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_x000D_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_x000D_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_x000D_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