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没有特殊情况下是必须要缴纳物业费的,对于空置房来说,也是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的,当然详细情况需要了解清楚天津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空置房也要交纳全额物业费,关于这种情况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目前天津市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依然是按照全额费用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