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这个没有具体次数限定。 失业保险不是只能领一次,当你领完一次以后,再交失业保险就会重新计算,当你再次连续或累计缴费满1年,符合条件的话能再次申请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