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投标保证金退不退
从国外通行的做法看,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2%左右。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定时间内,尽快退还给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足、无效、迟交、有效期不足或者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情形,均将构成实质性不响应而被拒绝。
2、对于工程货物招标项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对于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或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提交。以联合体中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知道,投标人之前提交的保证金,在没有中标的情况下,一般是会给予全额退还的,但是具体的退还时间就无法确定了,通常是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定时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