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明模版
交通事故时间:xxxx年4月14日凌晨零1时许
交通事故地点:包茂高速西镇下行线K982+100M处
当事方基本情况:***,男,汉族,现年32岁,住址:陕西省 **县**镇***路27号,身份证号码为:*******,持有C1类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陕*****轿车。
经调查证实,2015年*月*日凌晨零1时许,**驾驶陕***轿车向西安方向行驶时在包茂高速西镇下行线K982+100M处,因操作不当,不慎撞到高速护栏,造成车辆******。
事故发生后,***市交警支队**大队**中队民警及时赶往现场勘察,确认为***事故,特此证明。
xxxx年4月20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