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法中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_x000D_
(1)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_x000D_
(2)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_x000D_
(3)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_x000D_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_x000D_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_x000D_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_x000D_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_x000D_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_x000D_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_x000D_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_x000D_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_x000D_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_x000D_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_x000D_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_x000D_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_x000D_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_x000D_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