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客体: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自然人年满16周岁的应负刑事责任;
3、犯罪客观方面:即犯罪的客观表现;
4、犯罪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故意或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