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为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_x000D_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_x000D_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_x000D_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_x000D_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_x000D_
(四)患职业病的;_x000D_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_x000D_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_x000D_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