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看小孩的,可以和对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要求探望子女的。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离婚后,对方不给看小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求履行协助的义务,没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应当准予探望子女,对方必须给予协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