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处理不一定要报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不报警,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处理。如果不撤离或协商不成的,一般还是应当报警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