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社保补贴有什么规定?
一、重庆市国有企业“双解”人员或国有企业困难下岗分流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困难“单双解”人员),自愿以个人身份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申请享受缴费补贴。重庆国有企业困难“单双解”人员补贴标准为以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补贴计算的基础,按以下标准享受缴费补贴:
a、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工龄指我市实施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实施个人缴费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30年以上的人员,按上面的公式计算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给予2/3的补贴,余下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对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按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给予全额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