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可以免交医保吗?有这方案吗?
在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或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或是独生子女,虽然可以享受我国、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的奖励方案,但在缴纳医疗保险以后是否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优惠方案,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法规。
我国的医疗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管是缴纳哪一种医疗保险,都是按照当地医疗保险制的规则缴纳医疗保险,根据医疗保险法规,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享受门诊个人账户的待遇;二是享受特殊门诊看病的费用按比例报销的待遇;三是享受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的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享受特殊门诊、慢性病门诊按比例报销的待遇;二是享受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的待遇。
从目前的人口的构成来看,大部分的家庭在过去都是独生子女,特别是80后、90后、00后这三代人,在城市的大部分人都是独生子女,在农村有部分是属于独生子女,这部分群体的父母,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像我们50年代,60年代,70年代的父母,在单位工作的朋友,也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父母。
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参加工作后,用人单位都要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都要按照统筹区的规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个人基本上也是要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从缴费方式来看,这是没有任何优惠方案的,不管你是不是独生子女父母,还是独生子女,在同一个单位的职工中,缴费比例都是一样的。
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或是独生子女父母,只要不属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则的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家庭的,都要按照规则每年缴费以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则奖励方案来看,也没有在医疗保险的缴纳和待遇享受方面的优惠法规。
从医疗报销待遇来看,住院费用的报销范围都是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范围之内的符合相关法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是按照医院的等级,参保人的年龄结构来确定报销比例。比如按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法的规则,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按下列比例支付,退休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为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的80%。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职工个人自付12%;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个人自付15%;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2%,职工个人自付18%。 要想知道更准确的咨询,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