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消费后经营者不给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税务机关投诉,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法律不履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_x000D_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_x000D_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_x000D_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_x000D_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_x000D_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_x000D_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_x000D_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_x000D_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_x000D_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_x000D_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